首页
Loading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驾驶园地 > 正文

四川泸州发生公交车纵火案

作者:俞牧言 来源: 日期:2016/1/27 10:46:23 人气:358 加入收藏 评论:0 标签:

1月9日上午10时许,在四川泸州市一公交车内,发生纵火案。嫌疑人被当场抓获,车上一乘客手臂擦伤。初步查明,犯罪嫌疑人张某某,因为家庭纠纷产生极端行为,选择在公交车上纵火。

重要提示:

1、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,提高其识别和发现危险品的意识,提升其反恐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,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,发现异常情况,要第一时间疏散乘客。

2、加强重点部位的防护,车内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并及时维护更换。驾驶员要认真执行进出场检验制度,安全设施不合格的车辆禁止出场。

3、安全警示标识要齐全清晰,GPS、3G视频设备要始终保持良好状态。

4、督导队员在做好站头秩序维护工作外,要配合驾乘人员做好危险品检查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。

5、在行车中发现异常情况(异味、异响等)时,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排查处置,及时上报公司。

权秦雍(安保部)

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xzgj.com/html/jsyd/344.html
读完这篇文章后,您心情如何?
  • 0
  • 0
  • 0
  • 0
  • 0
  • 0
  • 0
  • 0
更多>>网友评论
发表评论